財建[2016]
504號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軍委后勤保障部,武警總部,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高法院, 高檢院,各民主黨派中央,有關人民團體,各中央管理企業,各省、自治區、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 局:
為推動各部門、各地區進一步加強基本建設成本核算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針對基本建設成本管理中反映出的主要問題, 依據《基本建設財務規則》,現印發《基本建設項目建設成本管理規定》,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基本建設項目建設成本管理規定及項目建設管理費總額控制數費率表.pdf
財 政 部
201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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